5.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是否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
6.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有无利用应付及暂存、代管项目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
7.学校是否制订保证收入预算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和办法。
8.分析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其与收入预算之间的差异和原因。
(四)审计方法
收入预算执行审计可以采用调查、审核、观察、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抽样和询问等方法。
第六十三条 支出预算执行审计
支出预算执行审计是对支出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一)应获取的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支出预算明细表、预算下拨文件、支出核算的相关会计资料等。
(二)应关注的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支出项目不合法、支出项目不真实、支出标准不合规、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支出核算不正确等。
(三)审计内容
1.支出预算是否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经费项目、支出标准和支出用途进行开支或拨付经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行为。
2.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随意改变支出的确认标准或计价方法,多列、不列或少列支出;支出中有无虚列支出、以领代报、以购代支现象,有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滥发钱物、变相对外投资等行为。
3.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分类是否准确、合规;是否正确划清各类支出的界限,支出是否真实并严格按预算执行,有无预算外或超预算等问题;是否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支出。
4.专项资金是否按特定项目或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或虚列行为。
5.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准确。有无利用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存、代管项目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支出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
6.支出预算中是否有保证预算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和办法。
7.分析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与支出预算之间的差异和原因。
8.分析与评价支出预算执行的效益和效果。
(四)审计方法
支出预算执行审计可以采用调查、审核、监盘、观察、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抽样和询问等方法。
第三节 决算审计
第六十四条 决算审计是对决算报表及其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六十五条 决算报表审计
决算报表审计是对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