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保证学校科研资金(包括横向科研和纵向科研)和知识产权的安全完整、降低学校科研风险、保证学校遵守科研管理法规制度和提高学校科研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益,而对学校科研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分析、测试和评价活动。
第二十九条 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应获取的资料主要有:
(一)科研管理机构及科研相关单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手册;
(二)科研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制度或程序性文件;
(三)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四)科技合同管理制度;
(五)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奖励制度;
(六)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七)科研经费收支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
(八)各类科研项目档案,包括申报文件、合同书(任务书)、实施过程记录、科研成果文件等等;
(九)其他有关资料。